“小过重罚”的卖元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不合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法食罚万情节比较轻微的品被违法行为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元相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关法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条拟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个体工商户 、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近年来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小微企业 。即使合法 ,一个小超市 、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一辆小餐车 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立法 、社会危害性有限 ,2022年 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,2025年初,比如 ,货值小 、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,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
